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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濟大學醫務暨健康管理學系

慈濟技術學院

健康事業管理專業學程選讀辦法

中華民國 96 年 7 月 9 日教務會議訂定

中華民國 98 年 2 月 17 日教務會議修訂

一、本學程的目的在奠定健康事業管理專業人員之基礎,以訓練學生具有跨領域知識及專業健康事業管理基礎,培育健全之健康產業管理專業人才。

二、本校各系及外校具同等學歷之學生均可選讀,學生得考慮個人跨領域相關知識之選修需要,自大一入學開始得申請本學程。外校學生之選修另依本校跨校選課辦法辦理。

三、本學程包括醫務管理系及護理系相關課程,如附表。

四、本學程課程內容依健康事業管理相關知識分為基礎、核心與專業課程。

五、本校學生依本辦法修畢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,在成績單上將加註「修畢健康事業管理專業學程○○學分」,並由學校頒發專業學程證書。校外學生依本辦法修畢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,由本校頒發學分證明及專業學程證書。

六、健康事業管理專業學程最少應修畢本學程課程 18 學分,修習學分規定如下:

• 基礎 科目:基礎課程 2 學分 ( 其中三門課程需選修一門課 ) 。

• 核心科目:核心課程 4 學分 ( 四門課程需必修兩門課 ) 。

• 專業課程:專業課程 12 學分 ( 必修 6 學分 2 門課 ; 選修 6 學分需選修 3 門課 )

以上曾修習相當於本學程之課程者,得申請扺免學分。

七、修習本學程之各科學分,經各系(所)課程小組審核,呈報學分抵免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可抵免該系(所)相關專業畢業選修學分。

八、本辦法經教務會議討論通過,呈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類別

課程名稱

必 / 選修

開課年級

學分數

開課系別

備註

基礎

傳染病防治

2

護理系

計 2 學分

(3 選 1)

醫學概論

2

醫務管理系

臨床醫事概要

2

醫務管理系

核心

健康照護體系

2

醫務管理系

計 4 學分

(4 選 2)

健康科學研究法

2

醫務管理系

護理行政與管理

2

護理系

機構管理與照護

2

護理系

專業

慢性醫療照護管理

3

醫務管理系

計 12 學分

必修 6 學分

選修 6 學分

(8 選 3)

健康生活品質管理

3

醫務管理系

高齡社會學

2

醫務管理系

健康量化統計分析

2

醫務管理系

健康產業策略管理

2

醫務管理系

健康行為

2

醫務管理系

流行病學

2

護理系

社區個案管理

2

護理系

老人福祉

2

護理系

病人安全

2

護理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