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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驗課程名稱 |
實習 |
實習單位 |
花蓮縣衛生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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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界督導人員 |
醫療機構指派之聯絡窗口 |
實習單位之人才需求 |
選修就業學程之所有學生均可容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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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實習名額 |
選修就業學程之所有學生 |
預定時間 |
99年3月至5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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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資源類型 |
醫療機構之實習指導員、軟硬體設備、業務執行等 |
實習地點 |
花蓮縣衛生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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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單位簡介 |
本縣醫療衛生發展,可溯自清宣統元年( 1909 ;日明治 42 年)「花蓮港廳」成立,廳置警務課下設衛生系,此為衛生行政機關的開端。翌年 6 月,「花連港醫院」設立,繼由「鐵道部花蓮港出所」設花蓮港醫務室及璞石閣醫務室,民國2年( 1913 ;日大正 2 年)設「奇萊醫院」,衛傳染病隔離病舍,奠定花蓮公立醫院的基礎。 民國 35 年 1 月 11 日縣政府成立,花蓮港廳所屬衛生行政機構改隸「民政科衛生股」;嗣於 36 年 4 月 18 日由民政科衛生股改組,成立「花蓮縣衛生醫院」,初設總務、醫政、保健、疫防四股及附設門診部、傳染病院、病理檢驗室;設址在花蓮市信義街一號。再於 45 年 8 月 15 日成立「花蓮縣結核病防治所」。民國 50 年 7 月奉令改組為「花蓮縣衛生局」; 74 年分設業務單位一至七課、總務、主計、政風等四個事務單位,慢性病防治所及十三鄉鎮市衛生所。 |
聯絡電話 |
花蓮縣衛生局 03-822714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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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目的 |
1.整合、應用與檢驗學生在校四年之智能。 2.提供學生進入職場前身心靈準備之場域。 3.提早接觸職場生態,降低「畢業即失業」之恐慌心理。 4.建立產學建教合作平台,創造產學雙贏之契機。 5.達成「知行相即、所學所用」之技職培育目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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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驗內容與實施方式 |
1.醫療機構組織功能之概觀、介紹與業務;2.醫務管理相關專業智能之臨床實務訓練,例如:醫事單位、人資單位、總務單位、教學研究單位、病歷單位、資訊單位、會計單位等;3.醫療機構醫務管理相關單位業務之分派與執行;4.實習專案計畫之執行與撰寫報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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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方式及標準 |
1.實習指導員之評分、2.實習專案之評分、3.出缺勤之考核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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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期效益 |
1.職場體驗課程實施階段為學生知能之巔峰時期,能提早適應職場生態,並調整學習之心態。2.職場體驗課程可說是實習機構培養儲備幹部之良好階段,可以藉此觀察學生之專業與人文之能力,也可以降低業界選才之成本,達到雙贏之局勢;3.職場體驗課程必須整合學校、業界、學生三方面之資源,建立三者對話的平台與機制,故能創造與提升學生就業之契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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